昨日,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丁冠勇介绍说,我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新政已上报省政府,计划8月底前对达标的电动自行车全部登记上牌,并发放电子行驶证。除此之外,对在用不达标电动自行车,设置低于3年的过渡期,发放临时号牌,过渡期结束后这类汽车严禁上路。
数据显示,现在山东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为4000万辆,是机动车辆保有量的一倍多。根据2018年山东常住人口总数一亿多人来计算,不到3人就有一辆电动车。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问题,愈加受关注。
2019年4月15日,新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正式推行。国家需要各地公安机关在4月15日后,对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。现在江苏、浙江、福建、山西、海南、北京、广东、河南、四川等九省市已颁布电动自行车管理政策,而在我省电动自行车新政现在仍是空中政策。
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丁冠勇说,现在有关政策已报请省政府,正与有关部门协商。丁冠勇透露,我省将尽快颁布关于加大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建议,从生产销售的源头抓起。同时,全方位登记上牌,计划8月底前对达标的电动自行车全部登记上牌,并发放电子行驶证。除此之外,科学合理设置过渡期,对在用不达标电动自行车,设置低于3年的过渡期,发放临时号牌,过渡期结束后这类汽车严禁上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