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国内,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一般遵循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和《中国民法典》等有关法律法规。交警在处置交通事故时,会依据事故现场的具体状况和有关证据,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,并划分责任比率。
通常情况下,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有以下几种状况:
全责:当一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或者过错是事故发生的唯一缘由时,该当事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,即100%的责任比率。
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:当事故是由两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或过错一同导致的,但一方的过错程度更为紧急时,一般会认定该方承担主要责任,另一方承担次要责任。责任比率可能是70%与30%,或者80%与20%,具体比率依据事故的具体状况和地方性法规而定。
同等责任:当事故是由两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或过错一同导致,且双方的过错程度相当时,一般会认定双方承担同等责任,即各承担50%的责任比率。
无责:当一方当事人没违法行为或过错,或者事故是由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,该当事人不承担事故责任。
应该注意的是,上述责任划分比率并不是固定不变,实质的责任比率会依据事故的具体状况、地方性法规与司法实践等原因有所调整。比如,依据《黑龙江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,机动车辆负事故主要责任的,由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80%的赔偿责任;机动车辆负事故次要责任的,由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40%的赔偿责任。
在处置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时,交警会综合考虑事故现场的证据、证人证言、监控录像等,确保责任划分的公正性和合理性。当事人对于交警的责任认定有异议时,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。同时,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法解决赔偿问题。